电脑日常维护培训(电脑维护管理)

1. 电脑维护管理

品牌电脑的整机检修、清洁、升级,最好还是在对应品牌的官方售后点来做,可以通过对应品牌的官网来查询当地是否有官方售后点,并电话咨询确认下营业时间;相比较来说,官方售后服务中心采用的都是原厂配件,工程师的维修技能和规范也肯定更为正规、放心,可以确保维修质量,还不会影响原机的正常保修。

2. 电脑维护管理通知

电脑维修应计入:维修费。 理由: 办公费的核算的内容包括:生产和管理部门用文具、纸张印刷品(包括各种规程、制度、报表、票据、账簿等的印刷费和购置费)、报纸杂志费、图书资料费、邮电通信费(包括邮票、邮费、电报、电话费、市话初装费,以及调度通信话路以外的话路租金等),以及银行结算单据工本费等。 修理费主要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修理修复发生的费用支出。如,车辆、打印机、电脑、空调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电脑属于固定资产,所以应计入维修费。

3. 电脑维护管理员

计算机管理员是指对个人或集体的计算机拥有最高的使用权的用户。名称就是:administrator。

计算机管理员是指制定、完善计算机系统管理方案,拟订相应的技术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以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有较强的计算机技术背景;

熟悉计算机系统结构和软硬件管理技术;

具有服务器操作系统工作经验;

有丰富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操作维护经验。

4. 电脑维护管理规定

电脑各部件的具体保修时间如下:CPU一般盒装的是三年,散包的是一年;内存一般都是一到三年,还有终身包修的;硬盘如希捷的盒装是五年,散包的一年;主板一般大厂都是三年全免费,小厂有的是保一年,有的也保三年不过后两年维修费用自行承担;显卡大厂也是三年全免费,小厂质保一年。

光驱由于属于消耗品一般都是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不过也不排除有些厂家会保三年。质量好的电源,一般都是保修三年。扩展资料:电脑维修技巧:维修思路一, 进行维修判别须从最简单的事情做起;

(即先简单后繁杂)

二, 依据察看到的现象,要“先想后做”;

(即先想后做)

三, 在大多数地电脑维修中,要“先软后硬”;(即先软后硬)

四, 在电脑维修中要分清主次,即“抓首要矛盾”。

(即先主后次)先简后繁:先想后做,先软后硬,先主后次,先外后里,先简后难,先问后查。维修方法:

一,察见地;

(即察看电脑地内部与四周环境,电脑地软硬件环境,用户操作电脑地使用习惯。)

二,最小系统法;

(即从维修判别地角度能使电脑正常开机或运行地最根本地软件和硬件环境。)

三,逐步贴加去除法;

(逐步贴加法:以最小系统为基础,每次只向系统贴加一个部件/设备或软件,来检 查毛病现象能否消失或发生改变,以此来判别并定位毛病部位。

逐步去除法:以整个系统为基础,每次只向系统减少一个不见/设备或软件,老检查毛病现象能否消失或发生改变,以此来判别并定位毛病部位。)

四,隔离法;

(行将能够妨碍毛病判别地硬件或软件屏蔽起来地一种判别方法。

它也能够将疑心有互相冲突地硬件或软件隔分开以判别毛病现象能否改变地一种方法。)

五, 替换法;

(即用好地部件去替代能够有毛病地部件,以判别毛病现象能否消失地一种方法。)

六, 比较法;

(即用好地部件与疑心有毛病地部件进行外观,配置,运行现象方面地比较。

也可在两台电脑之间进行比较,判别毛病电脑在环境设置,硬件配置方面地不同,从而找出毛病部位。)

七, 升降温法;

(升温法:设法降低电脑地通风才能,靠电脑本身地发热来升高温度,检查电脑能否温度升高而产生毛病。

降温法:选择环境温度较低地时间段,停机12-24小时以上或用电风扇对着毛病机吹加快降低温度,检查能否温度降低而使毛病消失或发生改变。)

八, 敲打法;

(即在疑心电脑中某部件有接触不良时,通过振动,恰当地歪曲,或用橡胶锤敲打特定地部位或设备以使毛病复现,从而判别毛病部位地一种维修方法。)

九, 干净法;

(即疑心毛病电脑是因为灰尘缘由惹起地,就用除尘工具进行干净。)

十,综合法;

(即用看,闻,问,听,摸地方式对毛病电脑进行维修诊断)电脑硬件,包括电脑中所有物理的零件,以此来区分它所包括或执行的数据和为硬件提供指令以完成任务的软件;

主要包含:机箱,主板,总线,电源,硬盘,存储控制器,界面卡,可携储存装置,内置存储器,输入设备,输出设备, CPU风扇,蜂鸣器等。

5. 维护电脑软件

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类、语言处理程序类、服务性程序类、标准库程序类、数据库管理系统类五类。

一、操作系统类 操作系统是控制和管理计算机各种资源、自动调度用户作业程序、处理各种中断的软件。操作系统的作用是控制和管理系统资源的使用,是用户与计算机的接口。目前比较流行的操作系统有DOS操作系统、UNIX操作系统、Windows操作系统(是单用户多任务图形界面操作系统)。

二、语言处理程序类 计算机能识别的语言与机器能直接执行的语言并不一致。计算机能识别的语言很多,如汇编语言、Basic语言、Fortran语言、Pascal语言与C语言等,它们各自都规定了一套基本符号和语法规则。用这些语言编制的程序叫源程序。 用“0”或“1”的机器代码按一定规则组成的语言,称为机器语言。用机器语言编制的程序,称为目标程序。语言处理程序的任务就是将源程序翻译成目标程序。不同语言的源程序对应有不同的语言处理程序。

三、服务性程序类 服务程序(也称为工具软件)扩大了机器的功能,一般包括诊断程序、调试程序等。常用的微机服务软件程序有QAPLUS、PCTOOLS等。

四、标准库程序类 为方便用户编制程序,通常将一些常用的程序段按照标准的格式预先编制好,组成一个标准程序库,存人计算机系统中,需要时,由用户选择合适的程序段嵌入自己的程序中。 五、数据库管理系统类 数据库管理系统有组织地、动态地存贮大量数据,使人们能方便、高效地使用这些数据。数据库管理系统是一种操纵和管理数据库的大型软件,用于建立、使用和维护数据库。数据库管理系统有各种类型,目前许多计算机包括微型机都配有数据库管理系统,如FoxPro、Oracle、Sabase等。

6. 计算机维护管理

计算机管理员不但要有丰富的计算机知识和很强的动手能力,而且还需要良好的服务水平。就计算机维护人员应该具备哪些素质谈一谈看法。 关键词:计算机;维护;素质

1 计算机维护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 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加强道德品质修养,率先垂范,既要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也要有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具有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就能寻找、发现、处理问题。除了事业心、责任心之外,计算机维护人员还需具有爱心。只有具有乐于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才能够热爱这项工作,才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做好这项工作。

2 计算机维护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计算机维护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动手能力。计算机维护是一个非常大的范围,主要包括软件维护和硬件维护两部分,下面就常见软件和硬件方面的维护方法小谈一下: 首先介绍一下计算机维护的基本原则,应采用“先软后硬、先外后内”的原则。 所谓“先软后硬”就是首先从软件角度着手(包括操作不正确和病毒破坏等),尝试用软件的办法来处理,因为80%的计算机故障是软件故障。在确实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再从硬件上找原因;排除软件故障再排除硬件问题,这是电脑维修中的重要原则。例如WINDOWS系统软件的被损坏或丢失可能造成死机故障的产生,因为系统启动是一个一步一个脚印的过程,哪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错误,如果存在损坏的执行文件或驱动程序,系统就会僵死在这里。但电脑各部件的本身问题,插接件的接口接触不良问题,硬件设备的设置问题例如BIOS,驱动程序是否完善,与系统的兼容性,硬件供电设备的稳定性,以及各部件间的兼容性、抗外界干扰性等等也有可能引发电脑硬件死机故障的产生。在维修时应先从软件的方面着手再考虑硬件。 而“先外后内”是指首先排除电源、接头、插座的电器连接以及外围设备的机械和电路等故障,然后再针对机箱内部进行检查。对于出现主机或显示器不亮等故障的电脑,应先检查机箱及显示的外部件,特别是机外的一些开关、旋钮是否调整外部的引线、插座有无断路、短路现象等,不要认为这些是无关紧要的小处,实践证明许多用户的电脑故障都是由此而起的。当确认机外部件正常时,再打开机箱或显示器进行检查。 2.1软件部分 软件主要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部分,用户在使用系统软件过程中,如XP/2000系统的时候,使用过久在系统中会有很多垃圾文件产生。轻则占用系统空间,重则阻碍日常的系统运行,使系统变慢甚至出现系统无法工作。而在使用应用软件的过程中,很多应用软件安装好后,会在系统里面出现莫名其妙的系统冲突现象,一些正常的功能在用久了也出现不正常的现象,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该学会维护电脑的软件,从而使电脑常在一个健康的状态下运行。 一般来讲,软件出现的问题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1)软件与系统不兼容引起的故障。(2)软件相互冲突造成系统工作混乱,文件丢失等故障。(3)计算机体病毒引起的故障。(4)不正确的系统配置引起的故障。电脑的软故障一般可以恢复,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有的软件故障也可以转化为硬件故障。 平常使用的维护电脑软件步骤有:(1)对系统备份(C盘备份),对所有的系统软件要做备份。现在用的最多的是一键恢复系统(或者是ghost的备份恢复功能)。

7. 电脑的维护

一、观察法

观察,是维修判断过程中第一要法,它贯穿于整个维修过程中。观察不仅要认真,而且要全面。要观察的内容包括:

1、 周围的环境;

2、 硬件环境。包括接插头、座和槽等;

3、 软件环境;

4、 用户操作的习惯、过程

二、最小系统法

最小系统是指,从维修判断的角度能使电脑开机或运行的最基本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最小系统有两种形式:

硬件最小系统:由电源、主板和CPU组成。在这个系统中,没有任何信号线的连接,只有电源到主板的电源连接。在判断过程中是通过声音来判断这一核心组成部分是否可正常工作;

软件最小系统:由电源、主板、CPU、内存、显示卡/显示器、键盘和硬盘组成。这个最小系统主要用来判断系统是否可完成正常的启动与运行。

对于软件最小环境,就“软件”有以下几点要说明:

1、 硬盘中的软件环境,保留着原先的软件环境,只是在分析判断时,根据需要进行隔离如卸载、屏蔽等)。保留原有的软件环境,主要是用来分析判断应用软件方面的问题

2、 硬盘中的软件环境,只有一个基本的操作系统环境(可能是卸载掉所有应用,或是重新安装一个干净的操作系统),然后根据分析判断的需要,加载需要的应用。需要使用一个干净的操作系统环境,是要判断系统问题、软件冲突或软、硬件间的冲突问题。

3、 在软件最小系统下,可根据需要添加或更改适当的硬件。如:在判断启动故障时,由于硬盘不能启动,想检查一下能否从其它驱动器启动。这时,可在软件最小系统下加入一个软驱或干脆用软驱替换硬盘,来检查。又如:在判断音视频方面的故障时,应需要在软件最小系统中加入声卡;在判断网络问题时,就应在软件最小系统中加入网卡等。

最小系统法,主要是要先判断在最基本的软、硬件环境中,系统是否可正常工作。如果不能正常工作,即可判定最基本的软、硬件部件有故障,从而起到故障隔离的作用。

最小系统法与逐步添加法结合,能较快速地定位发生在其它板软件的故障,提高维修效率。

三、逐步添加/去除法

逐步添加法,以最小系统为基础,每次只向系统添加一个部件/设备或软件,来检查故障现象是否消失或发生变化,以此来判断并定位故障部位。

逐步去除法,正好与逐步添加法的操作相反。

逐步添加/去除法一般要与替换法配合,才能较为准确地定位故障部位。

四、隔离法

是将可能防碍故障判断的硬件或软件屏蔽起来的一种判断方法。它也可用来将怀疑相互冲突的硬件、软件隔离开以判断故障是否发生变化的一种方法。

上提到的软硬件屏蔽,对于软件来说,即是停止其运行,或者是卸载;对于硬件来说,是在设备管理器中,禁用、卸载其驱动,或干脆将硬件从系统中去除。

五、替换法

替换法是用好的部件去代替可能有故障的部件,以判断故障现象是否消失的一种维修方法。好的部件可以是同型号的,也可能是不同型号的。替换的顺序一般为:

1、 根据故障的现象或第二部分中的故障类别,来考虑需要进行替换的部件或设备;

2、 按先简单后复杂的顺序进行替换。如:先内存、CPU,后主板,又如要判断打印故障时,可先考虑打印驱动是否有问题,再考虑打印电缆是否有故障,最后考虑打印机或并口是否有故障等;

3、 最先考查与怀疑有故障的部件相连接的连接线、信号线等,之后是替换怀疑有故障的部件,再后是替换供电部件,最后是与之相关的其它部件。

4、 从部件的故障率高低来考虑最先替换的部件。故障率高的部件先进行替换。

六、比较法

比较法与替换法类似,即用好的部件与怀疑有故障的部件进行外观、配置、运行现象等方面的比较,也可在两台电脑间进行比较,以判断故障电脑在环境设置,硬件配置方面的不同,从而找出故障部位。

七、升降温法

在上门服务过程中,升降温法由于工具的限制,其使用与维修间是不同的。在上门服务中的升温法,可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设法降低电脑的通风能力,靠电脑自身的发热来升温;降温的方法有:1)一般选择环境温度较低的时段,如一清早或较晚的时间;2)使电脑停机12~24小时以上等方法实现;3)用电风扇对着故障机吹,以加快降温速度。

八、敲打法

敲打法一般用在怀疑电脑中的某部件有接触不良的故障时,通过振动、适当的扭曲,甚或用橡胶锤敲打部件或设备的特定部件来使故障复现,从而判断故障部件的一种维修方法。

九、对电脑产品进行清洁的建议

有些电脑故障,往往是由于机器内灰尘较多引起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维修过程中,注意观察故障机内、外部是否有较多的灰尘,如果是,应该先进行除尘,再进行后续的判断维修。在进行除尘操作中,以下几个方面要特别注意:

1、 注意风道的清洁

2、 注意风扇的清洁

风扇的清洁过程中,最好在清除其灰尘后,能在风扇轴处,点一点儿钟表油,加强润滑。

3、 注意接插头、座、槽、板卡金手指部分的清洁

金手指的清洁,可以用橡皮擦拭金手指部分,或用酒精棉擦拭也可以。

插头、座、槽的金属引脚上的氧化现象的去除: 一是用酒精擦拭,一是用金属片(如小一字改锥)在金属引脚上轻轻刮擦。

4、 注意大规模集成电路、元器件等引脚处的清洁

清洁时,应用小毛刷或吸尘器等除掉灰尘,同时要观察引脚有无虚焊和潮湿的现象,元器件是否有变形、变色或漏液现象。

5、 注意使用的清洁工具

清洁用的工具,首先是防静电的。如清洁用的小毛刷,应使用天然材料制成的毛刷,禁用塑料毛刷。其次是如使用金属工具进行清洁时,必须切断电源,且对金属工具进行泄放静电的处理。

用于清洁的工具包括:小毛刷、皮老虎、吸尘器、抹布、酒精(不可用来擦拭机箱、显示器等的塑料外壳)。

6、 对于比较潮湿的情况,应想办法使其干燥后再使用。可用的工具如电风扇、电吹风等,也可让其自然风干。

十、软件调试的几个方法和建议

1、 操作系统方面。

主要的调整内容是操作系统的启动文件、系统配置参数、组件文件、病毒等。

修复操作系统启动文件。

1) 对于Windows 9x系统,可用SYS命令来修复(要保证MSDOS.SYS的大小在1KB以上),但要求,在修复之前应保证分区参数是正确的。这可使用诸如DiskMap之类的软件实现;

2) 对于Windows 2000/XP系统,有两种方法——修复启动文件,使用fixboot命令;修复主引导记录,使用fixmbr命令。

调整操作系统配置文件。

A. 对于Windows 9x系统,可用的工具很多,如:Msconfig命令、系统文件检查器、注册表备份和恢复命令(scanreg.exe,它要求在DOS环境下运行。另外如果要用scanreg.exe恢复注册表,最好使用所列出的恢复菜单中的第二个备份文件)等;

B. 对于Windows 2000系统,可用的工具与Windows 9x相比比较少,但某些调试命令可用Win98中的一些命令(如win98下的Msconfig命令,就可用在windows 2000下);

C. 对于Windows XP系统,可用的工具主要是Msconfig命令;

D. 调整电源管理和有关的服务,可以使用的命令是,要“运行”文本框中输入gpedit.msc来进行;

E. 所有操作系统的调试,都可通过控制面板、设备管理器、计算机管理器(Windows 9x系统无)来进行系统的调试。

组件文件(包括.DLL、.VXD等)的修复

A. 通过添加删除程序来重新安装;

B. 通过从.CAB文件中提取安装;

C. 可用系统文件检查器(sfc.exe命令)来修复有错误的文件;

D. 从好的机器上拷贝覆盖。

检查系统中的病毒。

建议使用命令行方式下的病毒查杀软件,并能直接访问诸如NTFS分区。

2、 设备驱动安装与配置方面。

主要调整设备驱动程序是否与设备匹配、版本是否合适、相应的设备在驱动程序的作用下能否正常响应。

A. 最好先由操作系统自动识别(特别要求的除外,如一些有特别要求的显示卡驱动、声卡驱动、非即插即用设备的驱动等),而后考虑强行安装。这样有利于判断设备的好坏;

B. 如果有操作系统自带的驱动,则先使用,仍不能正常或不能满足应用需要,则使用设备自带的驱动;

C. 更换设备,应先卸载驱动再更换。卸载驱动,可从设备管理器中卸载;再从安全模式下卸载;进而在INF目录中删除;最后通过注册表卸载;

D. 更新驱动时,如直接升级有问题,须先卸载再更新。

3、 磁盘状况方面。

检查磁盘上的分区是否能访问、介质是否有损坏、保存在其上的文件是否完整等。

可用的调整工具:

A. DiskMap,方便地找回正确的分区;

B. Fdisk及Fdisk /MDR,检查分区是否正确及使主引导记录恢复到原始状态;

C. 当硬盘容量大于64GB时,如果要重新分区或查看分区,要求使用随机附带的磁盘分区软盘中的Fdisk命令。这个命令可用windows Me下的Fdisk命令来代替;

D. Format、Scandisk、厂商提供的磁盘检测程序,检查磁盘介质是否有坏道;

E. 文件不完整时,要求对不完整的文件先进行改名,再用在“操作系统方面”中所述的方法重建。

4、 应用软件方面。

如应用软件是否与操作系统或其它应用有兼容性的问题、使用与配置是否与说明手册中所述的相符、应用软件的相关程序、数据等是否完整等;

5、 BIOS设置方面。

1) 在必要时应先恢复到最优状态。建议:在维修时先把BIOS恢复到最优状态(一般是出厂时的状态),然后根据应用的需要,逐步设置到合适值。

2) BIOS刷新不一定要刷新到最新版,有时应考虑降低版本。

6、 重建系统。

在硬件配置正确,并得到用户许可时,可通过重建系统的方法来判断操作系统之类软件故障,在用户不同意的情况下,建议使用自带的硬盘,来进行重建系统的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最好重建系统后,逐步复原到用户原硬盘的状态,以便判断故障点。

1) 重建系统,须以一键恢复为主,其次是恢复安装,最后是完全重新安装。恢复安装的方法:

对于Windows 9x系统,直接从光盘安装,或执行tools\sysrec\pcrestor.bat,即可实现恢复安装。在进行恢复安装时,可能由于win.com的存在而影响安装过程的正常进行,这时,可在Windows目录下,删除win.com后,再重新安装。

另一种恢复安装,是将根目录下的System.1st改名为System.dat后覆盖掉Windows目录下的同名文件,之后重启即可。但这种方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新安装,而类似于完全重新安装。

对于Windows XP或Windows2000系统,直接使用其安装光盘启动,在安装界面中选择修复安装,选择R时会出现两个选项:一是快速修复,对于简单问题用此选择;另一是故障修复台,只要选择正确的安装目录就可启用故障修复台。故障修复台界面类似于DOS界面。

2) 为保证系统干净,在安装前,执行Fdisk /MBR命令(也可用Clear.com)。必要时,在此之后执行Format

/u [/s]命令。

3) 一定要使用随机版的或正版的操作系统安装介质进行安装。

8. 电脑维护管理人员规定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发布《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招聘辅警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11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辅警分为7个层级

由高至低分别为一级辅警长、二级辅警长、三级辅警长,一级辅警、二级辅警、三级辅警、四级辅警。辅警的层级是确定辅警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辅警不得从事以下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

(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协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第三条 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按照辅警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辅警的招聘、履行职责、权利、管理、保障等适用本办法。

签订聘用合同的辅警招聘、权利、管理、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招聘的辅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辅警不具备执法资格,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辅警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阻碍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辅警实施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阻碍人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各地辅警用人额度应当与当地社会治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地域面积、警力配备情况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等相适应,一般不得超出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总量,具体配备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审批。

第七条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辅警招聘、管理和使用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辅警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辅警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辅警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全省的辅警管理工作,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辅警的管理工作,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辅警的管理工作。

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明确本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辅警的管理工作;公安机关用人单位负责辅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五)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六)协助开展吸毒人员登记和动态管控、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七)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八)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

(九)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十)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一)协助记录讯问、询问笔录;

(十二)协助开展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

(十三)协助驾驶警用汽车、摩托车、船艇、警用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独立驾驶其他警务辅助交通工具;

(十四)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十一条 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可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十二条 辅警不得从事以下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

(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三条 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所在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辅警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的管理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按照授权使用公安信息系统,保证公安信息网络安全;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招聘

第十五条 辅警的用人计划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情况和用人额度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经同级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辅警的招聘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批准的用人计划内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招聘辅警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

依照前款规定招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第十八条 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特殊、专业警务辅助岗位可以适当降低或者提高前两款规定的条件,但应当在招聘公告中注明原因。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 招聘辅警,应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实施。招聘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于公民报考。

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简化或调整顺序。对专业要求较高的岗位,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二十一条 招聘辅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四章 层级晋升

第二十三条 辅警分为7个层级,由高至低分别为:一级辅警长、二级辅警长、三级辅警长,一级辅警、二级辅警、三级辅警、四级辅警。

第二十四条 辅警层级晋升按照管理权限、晋升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辅警晋升层级,应当具备相应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资历、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等次等资格条件,在核定的层级额度内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层级晋升工作,辅警的层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注重能力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辅警的层级是确定辅警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 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的岗位责任、教育训练、考核考勤和保密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辅警的管理。同时要建立健全辅警退出机制,保障出口渠道畅通。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将辅警的教育训练工作纳入队伍教育训练计划,对辅警开展岗前训练、晋升训练和业务训练,提高辅警素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辅警教育训练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岗前训练是对新招聘的辅警进行的入职训练。岗前训练的时间不少于15天,训练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基本业务知识、基本岗位技能、基本法律知识、辅警工作权限、工作流程标准等,重点培育忠诚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和基本职业素养。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三十条 晋升训练是对晋升层级的辅警进行的训练。晋升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训练内容根据拟晋升对象和工作需要设定,侧重综合能力提升,可与业务训练合并组织。参加过晋升训练的辅警可不再参加当年业务训练。

业务训练是警种、部门根据辅警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的训练。辅警每年参加业务训练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训练内容根据辅警岗位职责需要设定,主要包括有关政策法规、基础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体能、心理行为训练等,重点培养专业素养,强化知识技能更新,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训练等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层级升降、奖惩以及续订、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辅警在协助开展警务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本人近亲属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警务辅助活动的。

前款规定的回避,由所属的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决定。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辅警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针对辅警的投诉举报。

第六章 待遇保障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招聘、工资福利、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教育训练、装备购置、服装、奖励、保险、抚恤以及保障工作运转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三十六条 辅警的薪酬结构、待遇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省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自行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特殊、专业岗位辅警的薪酬标准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为一线协助执法执勤以及高危险岗位的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比照建立因公(工)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辅警参加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十九条 辅警享有的假期和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辅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特别优秀的辅警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给予适当照顾。

第四十一条 辅警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二条 辅警应当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其工作证件、服装式样和标识应当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

辅警离职时,应当交回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和装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为辅警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辅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辅警的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当事辅警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七条 辅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的辅警招聘工作,签订聘用合同的辅警招聘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招聘的辅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适应岗位需求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辅警的招聘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辅警用人额度内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辅警的招聘工作;负责本级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的招聘工作;负责本级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负责本级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辅警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第七条 招聘辅警,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用人计划;

(二)发布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察;

(五)体能测评;

(六)体检;

(七)政治考核;

(八)公示;

(九)签订合同。

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可对前款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简化或对前款规定的第(四)项至第(七)项顺序予以调整。

第八条 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体能测评、体检的相关标准;

(六)其他须知事项。

第九条 招聘特殊岗位辅警,如需调整资格条件,须由本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招聘公告中注明原因。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特殊岗位辅警的招聘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不得设置与招聘岗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当向辅警管理机构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辅警管理机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可视情加入心理评估环节。

第十二条 辅警招聘考试可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对专业要求较高的岗位,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或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十三条 辅警招聘考试的内容和标准,应贴合岗位需求,符合实际需要。

第十四条 考试成绩及结果通过网站、书面通知等形式向报考人员公布。

第十五条 体检、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需要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七条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一个月内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10日内将聘用辅警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备案;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20日内将聘用辅警名单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新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名单,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辅警聘用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并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管理权限,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构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辅警管理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用人额度、用人计划和职位要求进行聘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聘用的;

(三)经审批的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出台、变更招聘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三条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或其他招聘涉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人员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聘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测体检、考察、政治考核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辅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