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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机构设置(驾校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1. 驾校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答:驾校教学组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教育教学大纲和教育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主管的主管下,组织理论教学教育和实操驾驶教育教学。
2.负责落实发展规划和各期教育驾驶班工作计划,负责教学的组织和安排,教练员队伍的管理和理论教育及实操教学工作安排。
3.组织制定理论和实操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总进程表.总课表,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负责安排教练教学任务,审批教练进度计划,审批教练工作计划,组织考核理论和实操教练教学质量和工作量,以及对学员的学习阶段的考核。
4.协调理论教学负责人与实操教学衔接,教练与学员,教学与场地,教学与考核等各种关系,保证各项学习.驾驶教育工作顺利。
5.负责组织教练开展教研活动和继续教育工作,搞好备课.驾驶教育上课.指导.考核.信息反馈等各项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做好对教练驾驶新技术的学习,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文明教育,杜绝事故发生,提高综合素质。
7.调动理论教学负责人处理机构的管理改革和教学改革。
8.完成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2. 驾校的组织结构
驾校归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参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
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
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
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
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3. 驾校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内容
一级驾校需要标准规范: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
4、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5、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4. 驾校业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宣传职责,二签订合同与客户,三,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四合理安排学徒跟车学习,五安全责任。
5. 驾校组长的工作职责
驾校经理是一个经营管理类职位。
1、驾校经理是驾校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事务的负责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驾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由董事和自然人股东充任,也可由非股东的职业经理人充任。
2、驾校经理主要职责就是经营与管理,所谓的经营与管理,是指对自己所主管的部门进行有效规划,制定相应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与自己的部属一起,通过切实有效的办法,使之逐一落到实处,逐步实现。
6. 驾校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是什么
报名处工作人员在驾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员的报名和业务咨询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报名处接待室要保持卫生、整洁、美观;
2、要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和品牌意识;
3、服务用语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仪容仪表整洁、端庄、大方,工作态度严肃认真、热情和蔼。
4、要积极学习业务知识,耐心解答咨询者的各种问题。
5、要公开、公正按照报名顺序安排上车。
6、不得收受咨询者和学员的礼物,一旦发现按学院和中心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每日要向主任汇报情况;要有预案意识,对意外事件既要做到坚持原则又要做到灵活,要及时向主任汇报。
7. 驾校机构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不能。公务员都有自己的工作单位及具体岗位,担负一方面的工作职责,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认真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驾校是盈利性质的企业单位。公务员如果到驾校当教练,必然不可能同时在原单位上班,只会迟到早退或旷工,这种行为违反《公务员法》和机关管理制度,会受到相应处罚。二者只能选择一种。要么辞职后去驾校当教练,要么安心干公务员工作,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
8. 驾校人员岗位职责
销售岗位一般都会写以下几点
能够完成领导交代的销售任务
有团队精神
抗压能力强
有一定的销售经验等
有驾照
电脑文字和表格熟练运用
9. 驾校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一)新增驾校申请备案
1、提交备案申请。
2、经同意后,购置教练车,准备备案资料。
3、条件具备后,向车管三分所申请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训练场地审核
1、准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租赁合同、驾校培训机构经营许可情况登记表、教练员证等相关资料备查。
2、核实训练场地面积、环形路长度、停车场面积等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3、核实训练场地所设培训科目数量、标志标识设置含地面标线等设施是否规范齐全。
4、核查驾驶理论含微机培训教室、模拟驾驶室等是否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三)教练车和教练员审查
1、教练车型、数量及相关车辆信息与备案资料一致。
2、教练车副制动等辅助设备齐全有效。
3、教练员证件及数量与教练车配比一致。
4、其他从业人员资格符合规定要求。
二、原有驾校申请增加或更新教练车审核流程
(一)驾校增车基本条件
1、申请增加教练车数量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执行,不超过规定数量最高限,超过规定标准的不予审批(更新教练车不包括在内)。
2、训练场地(含停车场地)和所设科目、环形路长度必须达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的最低标准。
(二)驾校申请增车流程
1、按照以上驾校增车或更新教练车基本条件,向车管三分所递交增车、更新申请。
2、经同意后,方可购置教练车辆,同时准备备案资料。
3、条件具备后,向车管三分所申请现场验收。
4、验收合格后,持车管三分所向上级呈报的申请,办理车辆上牌和入网手续。
10. 驾校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怎么写
答:驾考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负责驾校全面工作和处理驾校日常事务。
2、 认真组织全驾校人员的政治、业务、安全学习,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3、 制定、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4、 召集驾校例会,讨论解决驾校重大问题,并经常向上级请示报告。
5、 接待来访的相关部门人员和学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且及时处理
11. 驾校组织机构设置的内容
驾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是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国家机关。现有处级机构为七个,分别是:办公室、秩序管理处、公路巡警指导处、事故对策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处、队伍建设指导处、科技管理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