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类别设置(固定资产类别调整)

1. 固定资产类别调整

刚做的好办,主数据录错了就冻结。新建一个正确的主数据,然后录入凭证即可。那个冻结的主数据等以后有了电器类的再利用上(解冻)就行了!

  还有,如果在今年已经提取折旧了也能处理的,直接把购置资产的错误凭证冲销即可。

  如果资产分类错误导致账面折旧多计提或少计提,建议如下模式修改:

  1.ABUMN传输将旧卡片传到新卡片(资本化日期会从旧卡片带到新卡片);

  2.计算应该补提或减提的金额;

  3.ABAA 选择相应的资产业务代码(640 650 Z64 Z65)做补提或减提折旧;

  5.AFAB执行折旧运行;

  6.如为以前年度资本化的资产,需手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2. 固定资产类别调整年限会变动吗

税务为了方便核算“一般”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为条件来确认固定资产,注意是“一般”,实际情况自己可以灵活操作,价值1000元使用年限2的的你也可以作为固定资产。

以2000元确定固定资产,不是说低于两千元就不合法,是价值较低的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大,没有实际意义,也不便于管理。

超过2000元的不作固定资产税务局不同意,一次进费用会让补税,低于2000的具有会计固定资产性质的计入固定资产,税务局是认同的。

比如酒店购买餐桌椅,单价可能都不足1000元,但是总价值比较高,无论是一次进费用还是,做低值易耗品都不行,只能作为固定资产。所以,《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只强调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高,没有明确给出其价值判断标准,是有其充分的理由的。

在这样的规定下,企业一方面应当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存货之间的界线;

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依据。

3. 固定资产类别调整会计处理

如果没有使用过该错误类别,可以在期初设置录入中修改,如果已使用,可增加正确的,然后将错误的余额转入新增的类别

4. 固定资产资产类别设置

固定资产的类别根据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类别区分的:

1、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2、按其使用情况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封存固定资产。

3、 结合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类,一般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封存固定资产和土地等7类。

5. 固定资产归属

凡属于居民小区的固定资产归属于全体小区住户所有,亦包括小区的电力变压器。变压器维修资金来源有两个方面:

1、小区全体住户分摊维修资金;

2、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一同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维修资金“。该资金是否能够申请下来要看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条例》中是否列举小区维修资金中包括变压器维修资金。

6. 固定资产类别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通常来讲,智能化楼宇的功能为:能对建筑物内照明、电力、暖通、空调、给排水、防灾、防盗、运输设备进行综合自动控制。

能实现各种设备运行状态监视和统计记录的设备管理自动化,并实现以安全状态监视为中心的防灾自动化。

通过查询《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可以得知,监控设备在其中的代码前两位为70,属于广播电视设备。

因此,贵公司购买的用于生产厂区使用的监控设备,若不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其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若监控设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属于智能化楼宇设备(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下地方文件供参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第四项关于一般纳税人安装的监控设备,其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监控设备作为智能化楼宇组成部分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7. 固定资产类别调整,年限怎么不变?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虽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

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

原内资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8. 固定资产调整科目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各企业的后勤部门还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目录。1. 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2. 一般办公设备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3. 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4. 文物和陈列品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例如,古玩、字画、纪念物品等。有些企业后勤部门内部设有展览室、陈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属于文物和陈列品。5. 图书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企业内部的图书资料室、档案馆所有的各种图书,包括政治、业务、文艺等书籍,均属国家财产。6.运输设备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客车、轮船、运输汽车、三轮卡车、人力拖车、板车、自行车和小轮车等。7. 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有些附属生产性企业的机械、工具设备也应包括在内。8. 其他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9. 固定资产变更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九条规定: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折旧费用的税前扣除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