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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委员设置(基层党支部委员设置人数的原则)
1. 基层党支部委员设置人数的原则党组织支委(支部委员会)的人数是有规定的,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
1. 基层党支部委员设置人数的原则
党组织支委(支部委员会)的人数是有规定的,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这些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对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2. 基层党委委员人数设置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
1、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2、党员超过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3、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4、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
没有支部党员达到多少人数划分党小组的规定。党小组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工厂的车间、学校的班级或教研室等。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人,十多人的支部没必要划分党小组。如果支部人数在二十人以上,为便于开展组织生活,就要划分党小组。
3. 基层党支部委员人数规定
党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设
1、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一名。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3、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4、党支部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5、党支部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指导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4. 党支部支委会人数设置要求
按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支委会到会委员超过半数,可以开会。
5. 支部委员设置人数要求
50名党员及以上可成立党总支,党总支下设若干个党支部,党支部由书记和若干名支部委员组成。村党总支也由若干个党支部组成,村党总支由书记和若干名总支委员组成,必要时可设一名副书记。党总支会由书记、副书记和总支委员参加,一般为5一7人,单数。
6. 党总支设置支部和委员人数的方案
条件:根据党章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程序:①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②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③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④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⑤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7. 党支部委员会人数规定
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可申请设立团支部;团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100人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团总支;团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团委
1、了解其上报情况是否属实 2、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 3、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 6、筹备委员会召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议程: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委、总支或支部委员会,确 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 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确立近期工作内容,并明确工作分工 7、筹备委员会向上级团组织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
8. 党支部委员设置及人数
党支部党员数达到7人。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七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七名的,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三至七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党员超过一百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五十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又不足五十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对党员不足一百人的或五十人的部分单位,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一百人或五十人,但不需要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的,也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
9. 党支部委员的人数规定
支部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在党的支部里面,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党小组,是为了具体地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对党支部来说,许多工作要通过党小组进行,做好党小组工作是做好支部工作的基础。因为党小组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要求最了解,便于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和检查党员贯彻支部决议、进行群众工作等。所以,支部要经常注意加强党小组的工作,切实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党小组的划分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工厂的车间、学校的班级或教研室等。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扩展资料: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①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素质。
②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党员去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③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④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⑤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民主评议和鉴定,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⑥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求党员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