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7区法院对河南省第一起盗窃QQ号案作出判决,并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和QQ号码被盗罪判处其4个月的拘役6个月。



26岁的LV是郑州一家公司的员工,2010年7月,卢在网上发了一个广告,他以4500元的价格把他5位数的QQ卖给了蒋峰,两天后,卢感到失落,他在腾讯公司网站上抱怨道,填好了所有的信息后,QQ号被退回了。



蒋峰发现QQ无法登录后,他联系了卢并请他帮忙投诉。由于一直没有效果,蒋峰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查获了LV。



郑州区27区法院认为,中国的相关法律尚未将QQ等虚拟财产纳入刑法保护的财产,所以卢的行为是不是盗窃罪。第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的行为,非法拦截、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侵权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因此作出上述判决。